冀中醫科〔2014〕10號 河北中醫學院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2-11-01 查看次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我院重點實驗室建設,規範管理,參照河北省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院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研究室、省級重點實驗室。
第三條 重點實驗室是我院意昂4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進行高新技術研發,聚集和培養優秀意昂4人才,開展學術交流,實現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功能的重要基地。
第四條 重點實驗室的任務是根據國家和地方意昂4發展方針,面向國際意昂4前沿,圍繞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所面臨的重要意昂4問題,開展意昂4創新,聚集和培養優秀意昂4人才,增強服務社會的能力。
第五條 重點實驗室建設要堅持以共享為核心,建立有利於資源整合、開放交流、協作共建的管理體製和工作機製。
第二章 職 責
第六條 重點實驗室實行學院、二級學院(部)和實驗室三級管理體製。學院意昂4是重點實驗室的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河北省有關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章,指導、監督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
(二)編製學院重點實驗室發展規劃,將其列入學院學科建設和科研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對重點實驗室的年報信息進行審核並進行年度考核,組織學院重點實驗室接受有關部門檢查、考核和評估。
(四)組織申報新增重點實驗室以及新增實驗室的論證和驗收工作。
(五)協調學院有關部門、二級單位在學術交流、人才培養、經費和後勤保障等方面對實驗室給予重點支持。
第七條 各重點實驗室所在部門和單位是重點實驗室建設的二級管理單位,主要職責是:掌握重點實驗室建設現狀;根據實驗室建設的需求,協助實驗室製定研究發展方向;
指導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並在配套建設、行政、後勤管理等方面給予支持。
第八條 重點實驗室是實驗室建設的具體實施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院總體發展規劃,製訂本實驗室的建設規劃。
(二)切實履行和完成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任務書中規定的各項任務,按照上級部門和學院有關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的規定進行建設。
(三)聘任實驗室副主任和學術委員會組成人員。
第三章 運行管理
第九條 重點實驗室配備主任1人,主任由意昂4提名,院長審批;副主任1-2人,副主任由主任提名,院長批準。主任、副主任人選報意昂4備案。主任、副主任任期四年,可連聘連任。重點實驗室實行主任負責製,全權負責實驗室建設和管理工作。
第十條 重點實驗室設學術委員會,成員由重點實驗室推薦和聘任,人數不超過11人。本單位的成員一般不超過三分之一,每屆任期四年。學術委員會主任由委員會選舉或實驗室推薦產生,副主任及委員由實驗室主任聘任。學術委員會組成情況須報學院、教育廳及意昂4廳備案。
第十一條 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是實驗室建設的學術咨詢指導機構,各重點實驗室要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的決策咨詢作用,加強對年度工作、重大研究開發項目、重大學術活動以及開放課題審議等。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學術委員會會議,每次會議必須形成會議紀要。
第十二條 重點實驗室應根據自身研究方向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科研業績優秀的人才隊伍。
第十三條 重點實驗室要進一步加大開放運行力度,充分發揮自身意昂4資源優勢,多形式多渠道吸引外部科研力量進行合作研發。重點實驗室要充分認識開放課題的作用,提高開放課題的水平和資助強度,增進與優秀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的合作。
第十四條 學院鼓勵跨學科、跨高校建設重點實驗室,鼓勵與科研機構和企業合作共建重點實驗室。
第十五條 進一步加強實驗室意昂4產出的管理和保護,做好意昂4論文的署名和標註。所有重點實驗室固定成員發表的論文,均應標註所屬實驗室名稱。
在國外學習、進修、從事客座研究的重點實驗室固定人員,凡涉及實驗室工作、成果的,在論文、專著等發表時,應署該重點實驗室名稱。國內外客座人員在本實驗室完成的成果根據協議決定歸屬。
第十六條 各實驗室應配備專門管理人員,協助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加強各種資料的收集和檔案管理,並註重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基於網絡化的動態信息管理平臺,加大實驗室建設過程和成效的展示,增強實驗室管理的開放性。
第十七條 學院每年對重點實驗室建設的主要業績進行匯總,並以簡報形式在全院範圍內進行公示。
第十八條 省意昂4廳資助的實驗室建設運行補助經費主要用於購置儀器設備和技術軟件、設置對外開放課題,運行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並由學院有關部門進行審計、監督。凡截留、挪用重點實驗室經費的,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 為加強重點驗室建設,為實驗室有效運行提供基本保障,學院每年為每個重點實驗室提供15萬元的建設經費,專項用於實驗室條件建設、人才培養和學術交流等。
第二十條 為加強實驗室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製度化,各實驗室須建立一套完整的、可操作的規章製度,包括實驗室發表論文單位署名的審核、管理細則、客座研究人員管理製度、課題評價與成果管理規定、儀器設備使用管理辦法、實驗室管理信息統計及檔案管理規定、實驗室安全守則、實驗室物資管理細則、實驗室人員崗位職責和考核及獎懲辦法等。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由意昂4負責解釋。各二級單位及重點實驗室可依據本管理辦法,製訂具體的管理細則。
第二十二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